
新桂阳4月1日讯(记者 李慧敏)3月29日,县第二次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。
会议组织学习了《关于做好桂阳县第二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此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评选对象为2010年以来,在我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。
其中“桂阳县劳动模范”将授予企业职工、农民和其他劳动者,“桂阳县先进工作者”将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,合计共20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。评选将在4月下旬完成报名及初审,并公示入选名单。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县总工会主席李梅玉参加会议。
责编:刘艳萍
来源:桂阳新闻联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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